《意見》要求,到2035年,城鄉建設全面實現綠色發展,碳減排水平快速提升,城市和鄉村品質全面提升,人居環境更加美好,城鄉建設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實現現代化,美麗中國建設目標基本實現。
《意見》提出,提高城鄉基礎設施體系化水平,合理布局和建設城市公交專用道、公交場站、車船用加氣加注站、電動汽車充換電站,加快發展智能網聯汽車、新能源汽車、智慧停車及無障礙基礎設施。建設高品質綠色建筑,推動區域建筑能效提升,推廣合同能源管理、合同節水管理服務模式,降低建筑運行能耗、水耗,大力推動可再生能源應用,鼓勵智能光伏與綠色建筑融合創新發展。